九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驻市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市科技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目标任务,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断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难题,现将《2025年度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及支持方式
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科技重大专项
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每项100万元,采取前资助、中期检查及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20万元。
(二)基础研究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项5万元,采取经费包干制方式支持。
(三)重点研发计划
1.制造业“9610”行动支撑计划。每项20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10万元。
2.农业领域重点支持计划。每项15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7万元。
3.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计划。每项15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7万元。
(四)创新团队及人才计划
1.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每项20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10万元。
2.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每项10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5万元。
(五)成果熟化计划
科技成果熟化项目。每项30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15万元。
(六)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专项
每项30万元,采取前资助方式支持。
(七)科技创新平台载体
根据科技创新平台载体认定办法规定,每年4月1日起,定期开展申报,4月30日17时前完成县(市、区)推荐。其中,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共建高端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登录九江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申报,人才(研发)飞地登录赣服通“九江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方式、条件、要求、支持强度详见相关认定办法,不再另行通知。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应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2024年1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市单位、民办非企),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管理制度;
3.上一年度没有研发投入的单位不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研发经费企业自筹部分作为企业研发准备金,须达到所申请财政项目资金4倍以上(不能将非货币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资金承诺需作为附件上传。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证明(规范的研发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年报表、税务研发加计扣除证明等形式均可)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4.所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研发基础,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26年9月30日;
5.经市科技局认定的“人才(研发)飞地”可作为参与单位联合本市母公司、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项目,“人才(研发)飞地”人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
6.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申报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由依托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青年科技人才(40周岁以下)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科学研究;
3.参与人与申报主体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4.受聘于内地单位和企业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科技人员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经认定的市级“人才(研发)飞地”引进的全职人员可参与项目申报;
6.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定向支持的项目除外);
7.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推荐要求
1.重点研发、人才、团队及成果熟化类项目。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公立医院、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申报的项目均由辖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汇总推荐,并对项目真实性严格把关、出具推荐函。
2.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我市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三甲医院。根据2023年度研发投入情况予以分配申报指标(申报指标详见附件2),采取限额择优推荐。各单位申报项目由其科研处(科教科)负责统一推荐,出具推荐函。共青城市驻地高校申报自然基金项目由共青城市科技局统一推荐。
3.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含“科技+”专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可不予推荐。
4.上一年度纳入研发统计范围的规上企业却未填报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年报的申报单位,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不得推荐。
(四)相关事项
1.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2.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并在业务系统提供征信证明。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4.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
5.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必须脱密后提交。
6.凡涉及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项目申报,应提供《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拟开展科研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7.凡申报涉及人体研究,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8.为进一步压实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等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提高申报质量,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由各推荐单位统筹把关、择优推荐、统一报送。对限额申报的项目,各推荐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项目遴选推荐方案,在限额指标数内认真组织项目推荐工作。
三、项目申报、推荐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受理方式
1.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进行企业技术需求征集,采取纸质材料逐级上报的方式予以征集。
2.其他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九江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各主管业务科室分别负责受理项目(网址http://182.106.182.120:8060/jiujiang/login)。
(二)项目申报推荐受理时间
1.科技重大专项(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
技术需求企业将《征集表》按要求填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将企业报送的技术需求进行初步筛选,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原则上各县(市、区)从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中推荐上报2-3个重大技术需求,于2025年3月21日17时前将《征集表》《汇总表》等推荐材料送至市科技局规划科(包括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加盖公章PDF文件)。我局将根据所征集的重大技术需求组织开展咨询论证。
2.其他项目
(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17时(目前,管理系统正在进行更新优化,2月15日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填报)。
(2)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17时,并在推荐截止后2天内报送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由系统导出后作为附件随推荐函一并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纸质件按申报类别分别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3)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4)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受理并完成初审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17时。
(三)项目受理咨询
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电话:
规划科 8224303 高新科 8224816
农社科 8230820 人才科 8563477
政务服务科 8121108 科监科 8237184
系统咨询电话:项强 19970278886
附件:1.2025年度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市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指标表
3.“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征集表
4.“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征集汇总表
5.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印章采集流程
6.企业电子印章办理指南
九江市科技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市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指标表.docx
附件3 “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征集表.docx
附件4 “揭榜挂帅”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征集汇总表.docx
附件5 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印章采集流程.docx
附件6 企业电子印章办理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