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九江市“科贷通”管理与促进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9 18:05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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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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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43
  • 责任部门: 市科技局

进一步宣贯九江市科学技术局、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九江监管分局关于印发《九江市“科贷通”管理与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九科字〔2024〕22号,以下简称《管理促进办法》)精神内容,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促进办法》出台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会议精神,更好地执行《江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做优做强“科贷通”品牌,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九江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九江监管分局五部门共同制定了《九江市“科贷通”管理与促进办法(试行)》。

“科贷通”风险补偿金自推行以来,实现快速发展,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23年11月,根据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科技厅、省财政、省人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五部门《江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并以赣科发专字〔202393文下发。

九江自启动“科贷通”业务以来,一直按照省科技厅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期间也推出了诸多促进业务发展的具体举措,有效地推动了九江“科贷通”业务的发展壮大但一直没有形成规范性制度此办法是在反复酝酿、多方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完成的,用于指导全市的“科贷通”业务工作。

二、《管理促进办法》出台依据

主要是依据省科技厅、省财政、省人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赣科发专字〔2023]93号)文件,同时,借鉴参考兄弟设区市的经验做法,制定本《管理促进办法》。

三、《管理促进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促进办法》共8部分,42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明确“科贷通”的作用及运作原则及贴息资金来源。第二部分管理职责,明确各方管理职责与分工。第三部分“科贷通”业务管理,明确“科贷通”贷款用途、企业入库条件、入库流程,贷款备案条件及备案流程。第四部分风险补偿对象和标准,明确科贷补偿金的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及补偿流程。第五部分贷款利息补贴标准和流程,明确贴息资金补贴方式、补贴范围及流程。第六部分监督管理,明确合作银行及贷款企业贷后管理工作。第七部分绩效管理,明确“科贷通”风险补偿资金、贴息资金绩效评价。第八部分附则,明确《管理促进办法》生效时间。

四、《管理促进办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做到了管理与促进并重。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强化了促进作用,为鼓励“科贷通”业务发展,不仅建立“科贷通”风险资金池,对发放“科贷通”贷款的银行发生“科贷通”贷款风险后给予资金补偿,还从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对按时还款付息的“科贷通”贷款企业进行利息补贴,直接惠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是“科贷通”政策支持范围广。全面放开合作银行准入,九江市范围内凡是有愿意开展“科贷通”业务的各类银行,只要符合本办法条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均可开展“科贷通”业务,引导、鼓励更多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三是“科贷通”运行管理明确为确保“科贷通”业务有效运行,在管理方面建立5个运行机制:一是省、市、县(市、区)联动机制。所有县(市、区)财政都必须建立风险补偿资金,并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二是风险共担机制。省、市、县(市、区)科技部门、合作银行都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三申请与备案机制。符合“科贷通”备选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县(市、区)受理推荐,经审核后向合作银行推荐;合作银行发放“科贷通”贷款后,向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符合要求的贷款才能正式纳入“科贷通”贷款管理。四企业贷款成本约束机制。“科贷通”贷款为1年期贷款,贷款抵押不动产的评估估值不能超过贷款额的50%,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30个基点。五风险防控机制。对“科贷通”贷款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控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政策解读制作单位:九江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8224816

原文链接:九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九江市科贷通管理与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