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25035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8-29 17:3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8-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540
- 责任部门:
邹钰委员:
《关于推动设立共享实验室为中小企业降本增效助力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认真与您进行沟通协商,经我局研究,现就该提案办理情况形成答复清单(见附件)。
十分感谢您提出的真知灼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科技创新工作!
附件:九江市政协提案(建议)答复清单
(印章)
2025年6月17日
九江市政协提案(建议)答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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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
第250356号 |
提案者 |
邹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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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关于推动设立共享实验室为中小企业降本增效助力的提案 |
办理结果 |
A2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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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一 |
高位推进,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我市行业龙头企业等共同推进建设共享实验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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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 事项 |
积极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跟踪指导庐山植物园创建国家植物园,2024年庐山国家植物园被列入国家植物园备选名单。积极推动九江学院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武宁县与哈尔滨工程大学、市第一人民医院与江苏先声药业先后在我市创建了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九江分中心、船舶结构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武宁基地、神经与肿瘤药物研发全国重点实验室神经损伤精准治疗联合实验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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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动的 工作 |
主动争取参与省实验室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实验室创建,积极抢抓省委科技委启动核技术应用江西省实验室筹建契机,以九江市政府名义分别向省政府和省科技厅上报了《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创建全省高能级科创平台的请示》《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参与核技术应用江西省实验室建设的函》,文华书记、文定市长、少华副市长、红梅副主席多次指示批示和调度推进,文定市长、少华副市长亲赴省政府、省科技厅、四川绵阳九院一所、东华理工大学汇报对接沟通,积极争取。目前,省政府、省科技厅已同意市政府和天红科技、瑞昌核研院参与核技术应用江西省实验室一期建设,同意瑞昌核研院创建江西省重点实验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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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一 |
下年度待落实的事项 |
1.全力推进天红科技、瑞昌核研院参与共建核技术应用江西省实验室。努力争创瑞昌核研院为江西省重点实验室。 2.给予全国重点实验室九江分中心、基地定向基础研究项目支持,每家4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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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纳的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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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二 |
锚定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分类打造共享实验室主攻方向,并依据行业类别产学研精准对接,整合优化科研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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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 事项 |
1.积极组织我市原有的9家省重点实验室参与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优化重组后获批省重点实验室11家,获批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2.对优化重组后的11家省重点实验室,在上级支持资金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不少于40%的配套支持.同时,还分别给予每家省重点实验室30万元基础研究项目支持,推动科技研发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3.加大对省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省重点实验室参与“揭榜挂帅”重大技术科研攻关、开展重大、重点及基础研究科研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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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动的 工作 |
持续实施市级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企业技术需求类)项目,促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开展“订单式”“定制式”合作研发,开展精准对接。根据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探索在修水模具产业园实施模具产业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定向委托,集中资源聚焦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实现“由点向面”的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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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度待落实的事项 |
培育认定10家左右市级重点实验室,并给予每家50万元建设资金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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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纳的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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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三 |
打造供需对接平台、成果转化平台等,组织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的对接,协助企业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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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事项 |
2024年首次实施市级重大科技成果熟化与工程化研究项目立项工作,鼓励企业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实施,协同推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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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动的工作 |
落实全省“1+M+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部署,积极引入湖北技交所(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专业力量,合作共建九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九江分中心),打造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平台。计划三季度组织挂牌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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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度待落实的事项 |
持续推进九江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按“公益+市场”机制运营,搭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供需信息全网通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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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纳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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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四 |
建立健全共享服务体系、打造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制定成果转化奖补政策、培训提升实验室成员企业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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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的事项 |
制定出台了《九江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关于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的工作实施方案》,市本级每年安排科技专项经费,对市内科技成果和技术服务的技术转让方、出让方(在市内注册)及促成市内外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按实际技术交易额进行补助。三年来,累计对133条技术成果兑现奖补资金24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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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四 |
已推动的工作 |
围绕我市“三大攻坚行动”和制造业“9610”工程,聚焦产业对科技创新的需求,制定出台《九江市科创平台载体建设强攻行动方案》,针对我市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实际,采取扩充国家级“头雁队”,提升省级“主体队”,做强市级“后备队”三级培育体系,不断提升重点实验室培育力度。截至目前,共培育市级重点实验室48家,涉及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食品等多个领域,为下一步创建省级实验室奠定了基础。以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九江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办法》等9个政策文件,自2024年度起,对获批认定的九江市重点实验室给予每家5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鼓励实验室仪器设备向中小企业全面开放共享,打造九江市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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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年度待落实的事项 |
组织实施成果熟化项目5项,每项予以30万元经费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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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纳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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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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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万红 联系电话:8224303
备注:办理结果分为A1、A2、A3、B1、B2、C1、C2类
A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所提意见和建议已经采纳、部分采纳的
A2:所提问题在本年度内能够基本解决的
A3:所提问题已有规定,应当明确说明有关情况的
B1:所提问题已经列入近期工作计划,自交办之日起三年内能够基本解决的
B2:所提问题已经列入工作规划的,有解决问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的
C1:所提问题暂时难以解决,但是对加强和改进工作具有参考价值,拟在工作中研究参考的
C2:所提问题因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或者目前条件不具备确实无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