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科字〔2024〕37号 九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市科技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2 10:2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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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7-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87
- 责任部门: 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机关各科室、市科创中心:
《市科技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科技局第7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科技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4〕15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等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的突出隐患问题, 健全完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责任分工
市科技局督导抽查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二)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三)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单位和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
(五)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
(六)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
(七)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
(八)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九)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四、任务措施
(一)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发布、张贴《关于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的通告》,迅速掀起强大整治声势。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业主或委托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发动单位场所紧盯九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填写《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自查排查表》(以下简称《自查排查表》)
(二)组织全面排查整治
组织开展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单位场所的消防“生命通道”隐患排查整治,并建立《两个清单》。
(三)狠抓隐患问题整改闭环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实行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排查、联合抽查中发现的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精准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堵塞消防“生命通道”安全风险,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综合运用传统或信息化手段,迅速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充分发挥数字化、智能化的辅助功能,不留死角和盲区,建立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2024年7月15日前,组织各类单位(场所)完成自查自改;2024年7月底前,完成人员密集场所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拆除以及违规广告牌拆改工作;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公众聚集场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2025年12月底前,总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活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长效机制。
(三)强化统筹推进。对前期行动中已排查过的单位场所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可以不重复排查,但必须跟踪督导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按照属地与属事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2024年7月份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每季度末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2025年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报送工作总结和《两个清单》《统计表》。
联系人:杨笑山,0792-8230820,邮箱:jjskjjnsk@163.com。
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自查排查表
2.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
3.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统计表
4.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检查要点
政策解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