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科字〔2024〕32号  九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7 17:2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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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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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234
  • 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九江经开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驻市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决策部署,聚焦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和“三大攻坚战”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制造业“9610”行动,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攻克制约我市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难题,现将《2024年度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及支持方式

本次发布的项目指南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基础研究计划

1.公开竞争类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项5万元,采取经费包干制方式,拟支持28项。

2.定向委托类

依托优化重组后获批的省重点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每项30万元,采取经费包干制方式,拟支持11项。

(二)重点研发计划

1.公开竞争类

(1)制造业“9610”行动支撑计划。每项20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拟支持35项。

(2)农业领域重点支持计划。每项15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拟支持12项。

(3)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计划。每项15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拟支持18项。

2.定向委托类

(1)重点支持修水模具高端制造业研究开发。每项20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拟支持4项。

(2)重点支持科研投入、科技型企业创新体系开发与应用,每项30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拟支持2项。

(三)创新团队及人才计划

1.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每项20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拟支持5项。

2.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每项10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拟支持10项。

(四)成果熟化计划

科技成果熟化项目,每项30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拟支持3项。

(五)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专项

每项30万元,采取前资助方式,拟支持2项。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应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2023年1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市单位、民办非企),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管理制度。

3.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研发经费企业自筹部分应达到所申请财政项目资金4倍以上(不能将非货币资金及其他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资金承诺需作为附件上传。上一年度研发投入证明(辅助账、财务报表、审计报表、统计报表等形式均可)须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4.所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研发基础,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9月30日。

5.经市科技局认定的“人才(研发)飞地”可作为参与单位联合本市母公司、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项目,“人才(研发)飞地”人才可作为项目主持人。

6.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申报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由依托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青年科技人才(40周岁以下)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科学研究。

3.参与人与申报主体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4.受聘于内地单位和企业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科技人员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经认定的市级“人才(研发)飞地”引进的全职人员可参与项目申报。

6.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推荐要求

1.重点研发、人才团队及成果熟化类项目,符合条件均可申报。公立医院、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申报的项目均由辖区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汇总推荐。

2.自然科学基金公开竞争类项目。参照省科技厅做法,采取限额择优推荐,其中九江学院(不含附属医院)20项,其他高校每家5项;科研机构每家5项;市一医院8项,市三医院5项,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市五医院各3项;九江学院附属医院6项、附属二医院4项、附属口腔医院2项。各单位项目由其科研处(科教科)负责统一推荐,共青城高校由共青城市科技局统一推荐。

3.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含“科技+”专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4.上年度纳入研发统计范围的规上企业却未填报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年报的,所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5.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6.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四)相关事项

1.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2.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并在业务系统提供征信证明。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4.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

5.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必须脱密后提交。

6.凡涉及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项目申报,应提供《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拟开展科研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7.凡申报涉及人体研究,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8.为进一步压实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等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提高申报质量,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由各推荐单位统筹把关、择优推荐、统一报送。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对限额申报的项目,各推荐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项目遴选推荐方案,在限额指标数内认真组织项目推荐工作。

(五)优先支持对象

在项目现场考察阶段,安排50%的现场考察分支持以下7类对象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1.有研发活动并填报了研发投入统计报表的单位。重点支持上年度研发投入总量前100名的规上企业或研发投入较上一年度增幅达20%以上的单位;

2.建立了市级(含)以上科创平台的单位;

3.科技领军及入库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4.项目负责人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的依托单位;

5.国家、省科技奖励依托单位;

6.办理“科贷通”贷款业务的企业;

7.进行技术贸易合同登记的单位。

市科技局各主管业务科室根据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附件佐证材料,依据《申报项目优先支持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计分。

、项目申报、推荐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九江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各主管业务科室分别负责受理项目(网址:http://182.106.182.120:8060/jiujiang/login)。

(二)申报推荐受理时间

1.自2024年6月18日00时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2.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18时。

3.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8时,并在推荐截止后2天内报送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由系统导出后作为附件随推荐函一并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纸质件按申报类别分别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4.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5.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受理并完成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8时。

(三)项目受理咨询

    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电话:

    计划科      8224303      高新科  8224816

农社科      8230820      引智科  8563477

政务服务科  8121108      科监科  8237184

系统咨询电话:周薇 13767262578

附件:1.2024年度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申报项目优先支持评分表

3.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印章采集流程

4.企业电子印章办理指南

九江市科技局    

2024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