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回应】市科技局在推动“三大攻坚行动”,特别是制造业攻坚行动方面出台了哪些措施?

发布时间:2024-05-14 15:19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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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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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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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问:市科技局在推动“三大攻坚行动”,特别是制造业攻坚行动方面出台了哪些措施?

市科技局答:市科技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区域制造业中心,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九江市科技助力高质量打造区域制造业中心攻坚行动十五条措施》,现将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奖励力度,市本级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1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规上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研发活动和县(市、区)开展培训辅导服务。每年对研发投入排名靠前的规上工业、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二是大力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对获批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我市“9610”重点产业领域重点研发科技计划项目给予15万元的经费支持。每年从市级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400万元用于引导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三是大力支持创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支持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3%(含)以上的企业创建各级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省级及以上科创平台,原则上按上级支持资金40%给予配套。对新认定市级科创平台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新认定市级创新载体给予不少于5万元一次性资助。四是大力支持招引培育科技人才。新获批的市级科技创新团队与人才给予10万元科技专项经费支持;对新获批“浔城英才”计划对象市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15-6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对新认定“人才飞地”给予每家30万元一次性资助;对服务九江科技型企业的符合条件驻市高校人才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五是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每年从市级科技专项经费中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对在九江市完成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行专项补助每年市级科技专项经费安排不少于50万元用于培育引导、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