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回应】请问申报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奖补政策?
发布时间:2025-02-14 09:2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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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2-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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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问:请问申报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奖补政策?
市科技局答: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这是企业科研创新实力的跨越,对于成功获批的企业,各级政府在这方面会给予了多方面的优惠奖补政策:
一是按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通知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企业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是根据九江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2年全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强攻行动方案》精神,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受益财政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从2022年开始,每年从市级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400万元科技型企业培育引导资金。希望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我们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